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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秀伟

称之为“阿昌”的金顺法,因5%以上的红线购买了中兵光电( 600435,收盘价13.20元),路人皆知。 如今被称为“最牛散户”的黄木秀父子又重蹈覆辙,st琼花) 0289; 购买了002 )

但是,与金顺法买中兵光电大赚一笔相反,黄木秀父子可以说是“失去妻子折兵”。

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st琼花今天( 5月29日)发表了缩写式权益变动报告。 新闻工作者有深圳出身的黄木秀、广东省惠来县出身的黄俊龙、黄俊虎3人。 这三人实际上是一致行动者,黄木秀正是黄俊龙、黄俊虎的父亲。

据资料显示,黄木秀父子2007年第三季度首次出现在st琼花前十大流通股的东中,之后在几个账户持续增资st琼花,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报纸,黄木秀、黄俊虎分别名列前茅。 占总股东的

但是,黄木秀父子此后继续买入该股,4月买入67.46万股,卖出36.39万股。 截至5月11日,黄木秀、黄俊虎、黄俊龙分别持有st琼花551.65万股、271.08万股、24.7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章权益披露第十三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者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制作权益变动报告,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遣机构[/BR//

“黄木秀父子增持琼花连闯“红灯””

继续进行交易,一方面违反

,另一方面黄木秀父子继续进行交易。

5月12日、13日,黄木秀、黄俊虎减持了st琼花的股份。 具体来说,5月12日,黄木秀卖出14.76万股,黄俊虎卖出1.2万股,5月13日,黄木秀卖出10.07万股。 此时,黄木秀父子所持有的st

黄木秀父子在意识到自己已越过一线后,可能私下出售,试图掩盖自己的行为,但不料黄木秀父子的行为又违反了许多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持有上市公司5%的,三日内书面报告,并通知上市公司,公告的同时,不得在上述期间内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此外,还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在购买后6个月内出售或在出售后6个月内购买所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应归于该企业全部,企业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黄木秀父子增持琼花连闯“红灯””

根据法律规定,黄木秀父子应在5月15日前披露该权益变动报告,但半个多月后,黄木秀才发表了该公告。 显然这个迟到的公告无法挽回黄木秀父子违法违规的事实。

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的

资料显示,黄木秀多次出现在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曾有“最牛散户”的称号,但与金顺法一样,在资本市场上驰骋。 也不应该被原谅

金顺法再次被曝光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据信黄木秀父子不久也将受到惩罚。

但是,与金顺法买中兵光电大赚一笔相比,黄木秀父子看起来更像是“失去太太折兵”。 黄木秀父子在11元~13.93元之间买入了st琼花数百万股,此时st琼花股价跌至7.68元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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