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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秀伟
市场持续下滑,开始大量出现只有少量熊市才能见到的市场现象,除了破绽、破发之外,撤回股权激励的现象也相继出现。 5月22日,方大碳( 600516,收盘价6.66元)宣布撤回股权激励案。 除了股价跌破当初设定的股价外,没能达成业绩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一切顺利,今年5月中旬将是方大碳第一期的步行权期间,包括高管、技术骨干在内的382人将参加步行权。
今天( 5月22日),方大碳宣布撤回股权激励计划。 公告称,企业已在2009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并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备案申请。 但是,自去年5月发布股权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原案已经没有可操作性,如果继续执行原案很难真正发挥原有的激励效果,要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撤回股权激励计划,适当调整后再实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对当时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股价低于当时规定的行权价格,此外,业绩达不到也是无法行权的重要原因。
根据股权激励草案,行权价格为13.92元,且行权时股价在15元/股以上。 截至昨天,方大碳收到6.66元。 由于2009年7月被除权,复权后方大碳的价格仅为13.56元,都低于行权价格和行权要求的15元。 去年年底以来,方大碳股价下跌,累计跌幅达到43%。 如公告所述,执行原方案不起激励作用。
更重要的是,企业2009年的业绩不符合行动权的要求。 行权条件确定,2009年方大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7~2008年净利润平均的110%以上。
去年年报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高碳净利润仅为2490万元,2008年企业净利润为4.13亿元,同比下降93.97%,2007年净利润也达到2.24亿元。 显然不能满足当时规定的权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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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股价暴跌、业绩不达标方大炭素无奈放弃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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