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唐强
姚明光环合议壮( 002383,收盘价29.40元)上市后发展不是很顺利,第一年业绩下滑,但今年上半年净利润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84%,其中汽车导航产品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7.57%。 业绩下滑、焦急的不仅是投资者,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长郭信平也属于此类。 但是,郭信平的行动值得怀疑。 据悉,郭信平以个人名义收购了深圳一家生产车载导航产品的企业。 由于大众认为的主营业务有车载导航产品,郭信平引起了律师的质疑:两家企业可能有同业竞争,郭信平涉嫌违规。
大家的思壮于年4月2日登陆中小板,上市之初,主要是车载导航产品和姚明参股两大概念备受市场追捧,发行价37元/股,发行市盈率59.68倍,上市首日收盘价91.50元/股。 但是,共同思考的业绩违背了投资者的热情。
上市第一年,大众的想法增强,业绩就下降了。 年报显示,年众思壮实现净利润532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6.54%。 进入2379年,群众信心旺盛的业绩下滑趋势依然没有改变,上半年净利润为237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84%。 其中车载导航产品比去年同期减少47.57%,占主要收入的比例也从43.69%减少到20.38%。
关于汽车导航产品业绩下滑的问题,人们曾经认为,汽车导航产品事业市场竞争激烈,各种层次、企业品牌的汽车导航大量存在,低端山寨产品充斥市场,由于“任我游”的高端产品质量和定位,价格上较为低端。
华融证券分解师郑和游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大家认为的主要导航产品是pnd便携式,目前市场的快速发展适合嵌入式导航。 也就是说,未来pnd市场将逐渐萎缩,嵌入式设备将得到巨大而迅速的发展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和企业信息发布时,证券部员工也证实了市场原因导致企业汽车导航产品业绩下降。 但是,该员工认为,pnd产品依然有市场,嵌入式导航产品将成为主流。 企业依然把重点放在pnd产品的研发制造上,也关注着嵌入式导航市场。
如果嵌入式汽车导航是未来市场的主流产品,那么大众必须思考开拓这个行业的方法,而企业实际上控制人郭信平的方法却令人费解。
近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交流平台上获悉,一位投资者联合思壮收购并完全控股深圳天派电子企业。 并且,许多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证明应该收购的具体情况。 但是,记者在上市公司的公告中没有发现这个消息,大众的思壮向公众隐瞒了信息吗?
与上述收购情况相比,《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致电联营公司,企业证券事务代表蒋蕾表示,目前确实流传着联营公司收购深圳天派电子的谣言,但必须指出,此次收购活动只是企业控股股东兼董事长郭信平的个人行为。
如此看来,郭信平收购深圳天派电子企业似乎确有其事,这是什么样的企业呢?
资料显示,天派电子(深圳)有限企业)以下天派电子)成立于2005年11月,由招商局科技集团等投资设立,主要从事车载dvd、车载gps导航、车载数字电视、车载pc等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 目前,天派电子已经位居国内汽车电子领域前三名。
关于此次收购对企业的影响,蒋蕾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由于天派电子的收购不是企业行为,所以不太便于解读。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董事长郭信平收购了同样制造汽车导航产品的天派电子,可能是因为其在便携式汽车导航市场已经陷入困境,寻求新的快速发展空。
以卫星导航定位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主要业务,涵盖专业应用和大众费用两个行业。 任我游”系列的汽车导航产品是主要产品。 另一方面,天派电子的主要业务还包括汽车导航产品,主要生产“天派”系列的汽车导航。
投资者不得不怀疑。 既然上市公司表示收购天派电子是郭信平个人的行为,两家企业都生产车载导航产品,这是否会引发同业竞争,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呢?
联合思壮的刘某员工表示,天派电子是生产汽车电子设备的专业企业,目前与企业生产的便携式导航产品没有竞争。
然而,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判断两家公司或两种产品是否存在同行竞争并不太复杂。 相关领域的业内人士也认为,如果两种产品同质性高,存在竞争情况,则基本可以认定为同行业竞争。
关于车载导航产品,东北证券拆解师梅剑锋表示,目前汽车导航市场上存在便携式和嵌入式两种导航产品。 如果大家都坚强了,主要生产pnd便携式车载导航终端。 虽然这与普通的嵌入式产品不同,但它的主要功能仍然用于汽车导航。 从第一个用途来说,合众思壮与天派电子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
另外,主要经营ELA等汽车导航产品的深圳路风汽车导航中心的客户部杨先生也告诉记者,市场上大部分可移动便携式汽车导航实际上是同一类产品,这期间一定会发生一些竞争。
综上所述,合众思壮与天派电子之间存在产品同质的情况,存在同业竞争风险。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历健律师也对此发表了看法。 历健认为,郭信平作为具有共同思考能力的实际统治者、董事长,以个人名义收购同样运营汽车导航设备的天派电子企业,显然没有充分履行其对共同思考能力的忠实勤奋的义务。
历律师进一步指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7条规定:“上市公司业务必须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机构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控股股东应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不让同业竞争。 ”这一收购行为,可能引起对联营者的竞争压力,损害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权益,郭信平涉嫌违反《企业法》149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规范运营指导》4.2.13等相关规定。
标题:“合众思壮董事长收购或致同业竞争 律师质疑其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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