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赵阳戈
2.07亿元合同,占去年收益的40.14%!
今天,宝摩股份( 002476元,收盘价16.58元)公布了今年以来“最高”的单一合同,2.07亿元的合同金额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40.14%。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尽管如此重大、影响股价的消息,波莫股在签订后16日对外公告,这已涉嫌信差。
宝摩股份今天宣布,企业于8月31日与中石化( 600028、收盘价7.20元)胜利油田分企业)以下中石化胜利)签订《采购框架合同》。 本合同约定,从年下半年至年3月31日,企业向中石化胜利销售9900吨三用聚丙烯酰胺,合同金额达到2.07亿元。
针对该合同,波莫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生产了企业长期从事采油用聚丙烯酰胺产品生产、研发,并且是首批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项目。 该合同由多个分项合同履行,时间从签订之日开始。
由于波莫股份有限公司年营业总收入为5.15亿元,上述合同金额相当于企业年营业总收入的40.14%,由此可见,该合同对企业至关重要。 但奇怪的是,8月31日签订的合同,波莫股至今未公开,时间推迟了16天,显然有书信延迟之嫌。
对此,波莫股的解释是:“该合同的签订必须由中石化胜利相关部门签署审查。” 这种说法显然不成立。
其实,波莫股的信衣涉嫌延误已经有了类似“前科”的东西。
今年4月11日,波莫股同样签订了“价值”1.46亿元的代销合同,但企业公告的时间是5月18日,相隔一个多月。 更奇怪的是,在当时的公告中,波莫股对信件的延误没有任何证明。
顺便说一下,9月15日,波莫股刚刚解禁限售股,数量达到4350万股,为24.16%。 资料显示,这些解禁股的价格为23元/股,目前波莫股股价为24.97元(后复权),信羽披延是否向上述解禁股东发送了“顺水人情”? 也许只有宝莫股自己知道。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公告中称,宝摩股份与中石化胜利和企业无关,但他观察到两者实际上关系密切。
资料显示,中石化胜利是一家集油气勘探、油田开发、采油工程、石油工程技术为一体的公司,固定资产和油气资产总量为652.05亿元,其中油气资产净值为548.26亿元。
今年3月17日,宝摩股份与中石化胜利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合同金额2.02亿元; 3月21日,企业与中石化胜利签订《工矿产品代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656万元。 4月11日合同金额为1.46亿元; 再加上今天公布的2亿700万元,仅今年,波莫股与中石化胜利签订的合同总额就已经达到5亿7100万元,这个数字超过了去年全年5亿1500万元的营业收入,按今年上半年2亿9000万元的营业收入估算,也有5亿7100万元。
对于占有如此高份额的合同,波莫股份始终保持清淡,每次该合同公告都表明“对企业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 市场,企业业务的独立性真的没问题吗?
标题:“宝莫股份签2亿大单 16天后才公告涉嫌信披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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