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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姜艳艳
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企业争夺广发证券的1.67亿股,可以说st梅雁( 600868,收盘价3.65元)已经竭尽全力。
企业今天在公告中表示,董事会同意企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企业和吉富企业广发证券股权纠纷诉讼案提交诉状,并委托重庆大型律师事务所作为企业担任该诉讼的二审代理人。 据悉,企业于2008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广东省高院于今年6月19日驳回st梅雁的诉讼请求,判断将承担所有案件的受理费,st梅雁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不服”。
另外,公告还称,昨天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多项“主被动”现金回收措施。 通过梅县人民政府有偿回收企业2块用地,以回收金额约4.39亿元的梅县梅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企业核定后净资产986.52万元以上为定价基础,对外转让企业所持梅雁建筑的75%股权; 通过转让子企业梅雁龙上水电有限企业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企业股权的案件,标的股权定价为每股5700万元。
企业将于7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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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争夺广发股权ST梅雁向高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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