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艺记者
兴发集团( 600141,收盘价14.12元)昨天宣布,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期为2009年6月1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5日,企业虽然已经进行了股利增资,但股权激励数没有变化,激励数占总股本的比例降至约0.81%。 如果股价也不调整,兴发集团的干部们就无法通过去年的红利增资获得期权收益了。
这是企业提出的大乌龙,还是有别的理由?
激励股权比例缩小
2008年10月,兴发集团董事会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企业共有75人。 占当时总股本的0.99%,发行权价格为顺利实施13.45激励计划,董事会敦促股东大会授权处理相关事项。 其中包括企业在发生资本公积金增资、派发股票红利、缩股等几个事项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
今年5月5日是企业进行2008年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10转2派2.25 ) )税后)的红利增资案,调整了企业二级市场股价,总股本从2.52亿股扩大到3.02亿股,但
在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兴发集团以6月1日为授权日,向被激励者授予了相应的期权数,但这个数仍然是分红增资前的数,有2名被激励者被调动到员工,不再被激励 据此,原本占总股本0.99%的期权数一下子缩小到0.81%,即使不考虑因人员变动而减少的5万个期权,250万股也相当于现在总股本的0.83%。
“显然,兴发集团高管获得的实际权益减少,尽管激励数没有变化,但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每股价值也不同。 ”大同证券战略研究员石劲涌说。 有兴趣的是,企业董事会以全票通过了该决议。
企业响应:这是个问题。
昨天下午,《每日经济信息》给兴发集团董秘办公室打了电话,但相关人士并未对此做出确定的说明。 “这确实是一个多而复杂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需要向制定方案的人咨询。 我个人的看法是,分红增资出现在授权日之前,因为那时激励对象还不是企业股东,所以没有权利享受企业的分红,所以股权激励的数量和价格不做调整,但是在授权日之后,企业进行分红增资,就一定会进行除权。 另外,激励方案于5月12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但在此之前已进行了股利扩散股。 ”这个人说。
这个解释有点滑稽,石劲涌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分红,二级市场的股价将被除权报废,投资者并不会白白获得现金分红或股息。
据该人介绍,企业进行股利增资后,如果期权激励的数量和价格不调整,企业实施的数量和价格将违背原方案。
简单的例子,草案中,企业董事长李国璋原期权数获得11万份,占当时总股本的0.0437%,按照13.45元/股的行权价,必须拿出147.95万元。 只能买入,另外,在二级市场经过除权除息,原13.45元/股变成11.4元/股,相当于以更高的价格买入更少的股票,而且最终的实施情况也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不一致。 这意味着无论股权激励方案是通过监管部门还是股东大会,上市公司都可以采取措施改变激励的实际数量和价格。
兴发集团进行分红增资,所以吃亏的是企业管理层,但是即使企业进行缩水股,如果因为上述理由不进行数量和价格的调整,吃亏的也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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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兴发集团股权激励权益缩水高管仍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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