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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许金明

  紫金矿业  (601899,收盘价7.56元)4日公告,企业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终审判决书,就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于年7月发生污水渗漏事故一案,该院维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龙新刑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的第一项,即被告单位紫金矿业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万元予以折抵,尚需缴纳2043.69万元,应于此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缴清。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紫金矿业污水渗漏案终审判决出炉”

年7月3日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泄漏,沅江受污染,部分江段死鱼,年9月21日,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企业所属广东省信宜市银岩锡矿尾矿坝因暴雨发生事故,除经济损失外,还造成人员死亡事故。 目前,除了这些诉讼外,紫金矿业及其子公司等还面临着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广东信宜市、钱排镇达垌村、双合村等村民相继起诉。

“紫金矿业污水渗漏案终审判决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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