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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9月底以来,社会上流传着三特索道( 002159元,收盘价16.70元)签订了8亿5000万元的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协定。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传言不是水泡。 因为贵州省的《铜仁日报》等媒体详细报道了这项投资,并将这个未公布的消息作为公开的秘密。 沉默一个多月后,三特索道今天发布了《贵州铜仁地区旅游资源联合开发有关问题的证明公告》。
但是,根据《上市公司新闻公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确定规定:“发生可能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情,投资者尚不清楚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开,证明事件的原因、当前状态和可能发生的影响。
三索道今天宣布,年9月28日,企业与铜仁地方政府和景区管理当局等相关方面签署了相关项目合作开发双向合同或协议。 协议的主要副本是,企业投资约5亿元开发“太平河国际休闲度假项目”,1亿2000万元开发“九龙洞风景区”,另外还投资开发“梵净山西线索道”。
三特索道在公告中也提到,9月29日贵州《铜仁日报》和梵净山信息网刊登了“我区将与三特索道集团签订8.50亿元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信息。 随后,《贵州日报》和其他网站相继报道或转发了相关内容。 其是签约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线索道、太平河国际休闲旅游区、九龙洞风景名胜区三大投资总额8亿5000万元的项目。
事实上,关于上述双向协议,三特索道曾在11月11日发布的公告中简要提及,与铜仁地区江口县人民政府达成了贵州太平河休闲度假区开发的合作意向,但没有明确具体投资额等问题。
3.9月底签订的相关双向协定在一些媒体公开报道后,为什么没有马上公布公告? 对此,企业在今天发布的公告中并未作出确定的说明,只是表明已经签订的单向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副本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是否投资、何时投资、投资规模的大小将在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最终明确 据悉,公司还将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布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项目投资的决议。
但是《上市公司新闻公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确定规定,如果发生可能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情,投资者还不清楚的时候,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开,证明事件的原因、当前状态和可能发生的影响。 重大事情包括企业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买财产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人员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书等最初发生的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履行重大事项的新闻披露义务: 另外,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若干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物发展的风险因素。 例如,如果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则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市场上有传闻。
因此,对于三特索道的解释,许多投资者感到怀疑。
标题:“数亿投资成公开秘密 三特索道“迟到”公告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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