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赵阳戈曾剑
一份诉讼公告披露了st金谷源( 000408,收盘价9.68元) )的信披问题。 今天,根据企业公告,吉林省国诺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吉林国诺)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企业立即赔偿西昌市菜子地联营金矿所有权转让金。 企业表示没有付钱是因为在交接时发现该矿有遗留的合同纠纷和未披露债务。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阅读企业公告后,没有发现企业在金矿有瑕疵。 相反,10月15日公布的增资预案之一是增资,有瑕疵的资产被企业粉饰进入增发预案。 企业到底有什么样的想法? 这和最近的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有什么关系呢?
st金谷源今天宣布,企业与吉林国诺于年8月23日签订《西昌市菜子地联营金矿所有权转让合同》。 由于企业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金,目前吉林国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企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1450万元,承担违约金290万元,要求法院责令企业支付股权转让金余额2600万元。 并且要求企业承担该事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对于未按期支付的原因,st金谷源氏与吉林省国诺签订西昌市菜菜子地联营金矿股权转让合同后,已经向吉林省国诺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2550万元,但企业在领取菜子地联营金矿的过程中,存在该矿遗留的合同纠纷和未披露债务等。 对此,st金谷源积极应诉,相反表示不排除起诉吉林国诺,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诉讼公告中确定“在接收标的企业西昌市菜菜子地共同金矿的过程中,发现西昌市菜菜子地共同金矿存在残留的合同纠纷和债务未披露等”,但记者在年8月23日翻阅公告后,均发现企业存在金矿缺陷
严义明律师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事可以影响企业业绩,金矿相关问题显然需要及时向天下公告,企业在这几点上不可靠。
问题可能不仅仅是上述的一个。 公告称,《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还观察到,今年10月15日,企业公布了非公开增发方案。 6个增发项目中有1个是“增资西昌菜子地金矿”,拟募集资金5054.66万元。 另外,企业表示:“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方面进行分解是可行的,建议加快本项目的运营进度。”
对此,市场不得不怀疑,明明有瑕疵的资产还没有处理问题,为什么会被企业粉饰成增发项目?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增发案出台前的8月16日,企业控股股东北京路源计划在未来6个月抛售5~10%的股份,但随后将减持率降至5%以下。 你说企业增发方便控股股东减持吗?
严明认为,这种情况必须分开来看。 如果企业在提出增发方案时不知道金矿的瑕疵的话,目前企业只是信件不齐全。 但是,如果企业知道有问题,粉饰为增发项目,其性质要严重得多,对资产明知瑕疵却不报告,涉嫌虚假陈述。
遗憾的是,据记者观察,在今天的诉讼公告中,st金谷源并不确定什么时候在金矿发现瑕疵,他只是表示“接收方企业西昌市菜菜子地正在联合经营金矿”,表现巧妙。
标题:“金矿身陷诉讼“捅”出信披漏洞ST金谷源增发疑云重重”
地址:http://www.beishun.net/bwyw/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