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朱蔚淇
刚刚借壳上市的荣安地产000517,收盘价9.52元]的管理层似乎还不适应上市公司的身份。
昨天( 4月21日)企业公布了第一季度报告,明确去年年底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花了2.7亿元资金,但这笔巨额资金的采用在3个多月后得到了董事会的补充许可。 一位律师认为,企业的这种行为不符合程序,明显违反。
公告称,去年12月31日,企业和子公司分别以0.8亿元、1.9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了建设银行发行的“干元-天盈”理财产品,并于今年1月4日回购。 这几个事项直到4月19日董事会才追认。
根据企业年报,截至去年年底,企业净资产共有16.59亿元,总资产50.15亿元,货币资金1.69亿元。 这2.7亿元相当于企业净资产的16%、总资产的5%、货币资金的1.6倍,不是小数目。
照常,上市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必须事先征得董事会同意后才能执行。 但荣安地没有执行该计划的意识,企业证代部门的吴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企业认为购买天天盈产品“无异于银行短期存款”,收益不大,不是投资行为。 然而,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立斌认为,从目的上讲,这是为企业谋利益,尽管从结果上看影响不大,但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企业管理流程,明显违反。
荣安地产的这种行为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观察。 吴先生表示,企业应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追认了这件事。 实际上,企业在年度报告“其他流动资产”的注释中有投资记录。 有关部门在查阅年报后,对此提出质疑,要求企业详细披露。 企业之所以选择在一季度报纸上匆忙披露和追认这笔款项,是为了及时说明所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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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荣安地产2.7亿投资未获授权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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