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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丹

紫鑫药业( 002118,收盘价21.02元)近日获悉,企业监事郭勇的股票账户2009年8月7日买入企业股票500股,成交价17.90元 年1月7日,抛售500股,成交价20.15元。 扣除买卖佣金57.08元、印花税10.08元、利润1057.84元。

企业表示,此次股票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违反相关法规规定,企业收回其收益1057.84元,对郭勇处以本次交易收益20倍的罚款21156.80元,共2项22110元 郭勇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但是,故事在这个时候还没有结束。 郭勇卖罚单的第二天1月8日,企业接到郭勇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辞去企业监事职务。 郭勇辞职后,企业监事低于法定人数。 因此,在候补选举审计员后,郭勇的辞职生效。

其实高管违反股票买卖已经不是信息,但始终是上市公司高管触及“红线”,此前证券监管委员会对4名上市公司高管违反股票买卖做出了处罚。 2009年10月23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王建超、卢宪斌、夏世勇、李建军等4名上市公司高管违反企业股票买卖,采取监管措施。 其中,对王建超、卢宪斌分别罚款5万元,并分别给予夏世勇、李建军警告。

“紫鑫药业监事违规卖票被罚20倍”

根据资料,2007年4月12日至2009年4月3日,王建担任海螺水泥( 600585元,收盘价44.97元)副总经理。 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王建超个人证券账户有16个交易日交易海螺水泥股,累计买入10.96万股,卖出4.8477万股。 2008年8月6日至2009年2月12日,卢宪斌担任祁连山( 600720元,收盘价16.20元)监事。 2008年11月,卢宪斌购入祁连山股票3.44万股,卖出3.44万股。

“紫鑫药业监事违规卖票被罚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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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紫鑫药业监事违规卖票被罚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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